全市性社会组织2018年度检查拟定结论(第一批)公示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》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》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》等法规、规章及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,我局对市民政局登记的全市性社会组织实施2018年度检查。现对拟定结论(第1批88家)予以公示。
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的拟定年检结论持有异议,均可在公示期间,通过书面形式向抚州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举报或反映。
公示期:7个工作日(截至日期为2019年7月16日)
电话:0794-8236377
地址:江西省抚州市民政局6楼社会组织管理科办公室
抚州市民政局
2019年7月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