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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、变更、注销登记审批及章程核准

发布日期: 2020-03-11 14:43

一、许可依据: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》

二、申请需提交材料:

1、登记申请书;

2、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;

3、场所使用权证明;

4、验资报告;

5、经会议通过的章程;

6、申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、无犯罪记录证明;

7、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表;

8、民办非企业单位(法人)登记表;

9、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核准表;

10、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备案表。

三、许可程序:咨询答复——窗口受理——审查和决定——送达和公告

四、法律期限:60

五、承诺期限:即办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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