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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明期间,安全文明祭扫有关事项

发布日期: 2020-03-27 11:16

清明期间市“回归园”公墓安全文明祭扫的公告

为做好清明期间市“回归园”公墓祭扫疫情防控和安全保障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采取错峰祭扫

“回归园”公墓采取人流管控、分批祭扫方式,实行分时、分批、限流、错峰祭扫

二、实行分批祭扫

4月3日至6日为祭扫接待日,提倡提前或延后前往祭扫。确需在接待日祭扫的,单号墓祭扫时间为4月3日(1号—19号),4月5日(21号—59号),双号墓祭扫时间为4月4日(2号—20号),4月6日(22号—58号),每个墓位限2名家属,凭公墓证入墓区祭扫,无公墓证的请祭扫时在入口处办理,所有祭扫人员请自觉戴好口罩,进行体温检测,抚州电子通行证(赣通码)扫码,登记祭扫公墓基本信息

三、实行鲜花祭扫

严禁在市“回归园”公墓内焚烧祭品、燃放鞭炮、烧香点蜡、使用塑料祭品,实行鲜花祭扫

四、温馨提醒

严禁在市“回归园”公墓区及九个服务点进出口周边设置销售鲜花、祭品摊点,市殡葬处免费赠送鲜花,也可自带鲜花祭扫。自2021年开始,将不再赠送鲜花,祭扫鲜花自带。

党员干部要带头增强从严律己意识,加强对直系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约束,确保安全文明祭扫。

对拒不服从市“回归园”现场防疫管控及祭扫相关规定的人员,依法依规严肃处理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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