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抚州市民政局mg老虎机开展市管社会组织2019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日期: 2020-03-31 14:57

各业务主管单位(行业管理部门)、市管社会组织:

根据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》、《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》、《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》等有关规定,我局将于2020年41日至6月30日开展2019年度市管社会组织年度检查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参检范围

凡在2019年5月31日前,经我局批准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(社会团体、民非企业单位、基金会),均应参加年度检查。

二、年检时间

参检社会组织应于 2020年6月30日前,按要求报送 2019 年度工作报告、审计报告及其他材料,接受年度检查;受疫情影响未能按期报送相关报告的,须向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书面来函,原则上8月1日以前报送相关报告。逾期未参加年检的,将按照有关规定作出相应行政处罚。

三、年检材料要求

(一)社会团体年检需提供的材料(以下材料均一式三份)

1.《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报告书》

2.《社会团体法人证书(副本)》复印件

3. 有公职人员(含在职、退休人员)在社会团体兼职的,请根据干部管理权限,提供相应的任职批复文件或相关表格。

4.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还应提供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。

(二)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需提供的材料(一式三份)

1.《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报告书》

2.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民办非企业单位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,审计意见中需注明该单位是否存在资金抽逃、挪用、分红的情况。

3.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(副本)》复印件

4.取得了执业许可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,还应当提交经业务主管单位年审合格的执业许可证副本。

(三)基金会年检需提供的材料(一式三份)

1.《基金会年度检查报告书》

2. 《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(副本)》复印件

3. 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。基金会应当选择符合《mg老虎机加强和完善基金会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的通知》(财会〔2011〕23号)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。

以上年检报告书样本均可在抚州民政网“通知公告”栏下载,各社会组织需将年度工作报告书打印成A4大小纸质文本,按要求填写,在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,有业务主管单位的到业务主管单位进行初审,业务主管单位提出初审意见并加盖公章。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无业务主管单位初审环节。

(四)材料报送

社会组织将以上材料准备好后,邮寄或者送至抚州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科610室(地址:抚州市迎宾大道56号610室,邮编:344000)。社会组织报送的年检材料不齐全的,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补正。人工携带材料前往市民政局参加社会组织年检的,请务必携带法人证书(副本)原件。

疫情期间,请各社会组织尽量通过邮寄等方式向我局递交材料,并在信封明显处注明“社会组织年检材料”。通过邮寄等非直接方式报送年检材料的组织,请在年检结果公示后2个月内携带社会组织法人证书(副本)原件到市民政局610办公室加盖年检印章。

四、年度检查的审查形式、标准和结论

我局依据相关规定对社会组织的年检材料进行审核,确定年检结论。年度检查结论分为“合格”、“基本合格”和“不合格”:

(一)社会组织内部管理规范,严格按照章程进行内部治理和开展活动,未发现违反规定行为,年度检查结论确定为合格。

(二)有违反社会组织登记管理规定或章程行为,情节较轻的,应及时进行整改,年检结论确定为基本合格。

(三)以下情况,确定年检不合格:

1、违反国家法律、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;

2、违反规定使用登记证书、印章或者财务凭证的;

3、本年度未开展业务活动,或者不按照章程的规定进行活动的;

4、无固定住所或必要的活动场所的;

5、内部管理混乱,不能正常开展活动的;

6、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监督检查或年检的;

7、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,修改章程未按规定办理核准的;

8、财务制度不健全,资金来源和使用违反有关规定的;

9、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、筹集资金或者接受使用捐赠、资助的;

10、年检中隐瞒真实情况,弄虚作假的;

11、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立分支机构的;侵占、私分、挪用资产或者所接受的捐赠、资助的。

(四)社会组织年检拟定结论将在抚州市民政局网站“通知公告”栏和抚州市社会组织微信公众号分批公示,请各社会组织及时关注。

年度检查确定为不合格的社会组织,限期整改,整改结束后,应当报送整改报告,我局对整改结果进行评定并出具意见。连续两年未参加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,将予以撤销登记。

五、其他事项

1.根据《抚州市社会团体选举工作指引》(抚民字〔2016〕62号)要求,社会团体应按章程及时换届,未按期换届的应向业务主管部门、登记管理部门作出说明,积极筹备换届大会,于会前30日内将筹备情况向业务主管部门、登记管理部门报告,接受指导监督。未按期换届的社会团体不予年检。

2.为落实涉企收费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和社会组织相关信息公开制度,行业协会商会应如实填报涉企收费情况(详见附件4、5、6),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fzsmzjshzzgd@163.com。已在“信用中国”公示了涉企收费情况,且未发生变化的,无需再报。我局将收到的公示信息统一上传至“信用中国”进行公示,未在年检结束前完成报送的,按照未按时参加年检处理。

3.根据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要求,我局将抽查部分社会组织,被抽查到的社会组织按照抽查审计的要求进行财务审计。

咨询方式:加入QQ群226042405;电话咨询(市民政局组织管理科8236377, 8255011)。

附:1.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报告书

    2.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报告书

    3.基金会年度检查报告书

    4.市本级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公示表

    5.市本级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报告

    6.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会费清查情况表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抚州市民政局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0年3月30

附件1: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报告书.doc附件2: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报告书.doc附件3:基金会年度检查报告书.doc附件4-6:市本级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报告(模板).doc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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